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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打官司不再是一件稀奇事。那么,作为非法律从业人员,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应该如何应对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法院传票是什么以及它一般以何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传票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一般传票上会记载案号、案由、被传唤人、传唤事由以及应到时间和应到处所等内容。如果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不要慌张,按以下步骤应对即可。


一、核实传票真伪后再签收


目前,人民法院通常会采取发送短信或者邮寄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短信链接或邮寄快件后,可自行拨打12368按照语音提示查询案件是否真实存在,也可以在电话询问管辖法院或者前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核实案件后,再予以签收。


二、查看材料内容


一般而言,随法院传票送达的还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起诉状、证据等书面材料。若只收到了传票,没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可在收到传票后按照传票上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承办法官,要求查阅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和全部证据材料。(若传票上没有法官联系方式或没有法官姓名的,也可通过拨打12368查询)


三、咨询法律从业人员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诉讼案件都需要聘请代理人,对于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出庭应诉,但无论是否聘请代理人,我们都建议当事人在收到传票后向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从而制订出更好的应诉策略。在法律从业人员的帮助下,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对方提交的起诉材料,判断是否能够证明其主张,如果法律从业人员认为对方起诉状上所述事实和理由并不能成立,则可以协助当事人组织、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反证。另外,法律从业人员也能就庭审程序、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或承担的权利义务等程序性事项对当事人进行指导,从而更大程度的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咨询在民事诉讼中是十分必要的。(注:若以邮寄方式向法院递交书面材料时,建议使用邮政EMS寄送,并且留存相关寄送凭证。)

四、做好准备,积极应诉

我们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部分当事人因害怕麻烦或自认为不可能承担责任而选择不去应诉,可最终裁判结果却事与愿违的情况。因此,无论您认为原告的诉求是否合理,我们都希望您能到庭应诉,配合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您表达观点意见后,即使结果不如意,也还有补救措施。此外,庭审过程对当事人的表达能力以及其对案情的熟悉度都有较高的要求,若您对自己的能力不够自信,那么我们建议在开庭前预先写好一份书面答辩状,这样不仅能够传递一些口头难以精准表述的信息,还能够提前理清案件抗辩思路,做到有条不紊。

五、按时到庭应诉

按照传票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带好身份证和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参加诉讼。

其他常见问题


1、法院送达
一般传票可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邮寄送达(中国邮政EMS“法院诉讼文书专递”)、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电子送达等。
2、按照传票上载明的时间不能到庭怎么办?
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有正当理由(比如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协调改期。
3、收到传票置之不理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您是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据此,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您是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据此,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不到庭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形包括:(1)受无法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出庭,如地震、水灾、严重积雪等;(2)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发生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重大疾病等生理变故;(3)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4)其他正当理由。


——作者介绍——


肖遥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与控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朱宏利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已协助主办律师办理多起民事案件及合同审查等非诉法律服务,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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