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如何要账?
俗话说“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因为缺钱而需要向亲朋好友借钱周转的情况,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在此过程中,借贷双方常常又会因为借款人的逾期还款产生矛盾。若因噎废食,拒绝一切借款,会显得不近人情,容易得罪朋友;若毫无戒心,不做任何保障地借钱给他人,又会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那么,该如何平衡其中矛盾?我们一起来看(文末有惊喜哦~)。
案情简介(案例纯属虚构)
2019年11月1日,张三给李四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3个月过后李四却没有还钱,张三再三催要欠款未果,于是将李四起诉至人民法院。
Q1:张三应当向哪家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张三可以向李四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双方对管辖有特别约定。张三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风险提示:若没有被告的信息,案件将很难受理,故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件信息,并妥善留存。
Q2:若张三手中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或合同,该怎么办?
风险提示:若是以现金方式交付的款项,在借款人不认可又无其他辅助证据予以佐证的前提下,将很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Q3:张三该如何主张利息?
律师说:若双方对借款利息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的计算标准计息,从出借之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约定标准计算至李四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注:我国法律对借款的利率标准有明确规定,即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此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双方对借款利息未作约定,则视为没有利息,张三仅能主张逾期利息,即从2020年2月1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2019年11月1日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张三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
Q4:若同时约定了借款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吗?
律师说:可以同时主张,但是借款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的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5:若李四“失踪”,张三应该如何处理应对?
律师说:若《借款合同》约定了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在向约定送达地址有效送达后,可以缺席审理;若双方的合同没有送达条款,人民法院在公告送达后(公告期30日),也可以缺席审理;若有第三人为李四的这笔债务作担保,张三可以通过起诉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李四追偿。
Q6:张三可以起诉李四的配偶或者父母、子女吗?
律师说:若配偶、父母、子女为共同借款人,可以一同起诉;若不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能证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家庭支出,可以起诉配偶,不能起诉父母、子女。
Q7:若李四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Q8:若借条“过期”了,张三还能起诉吗?
律师说:可以起诉。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也就是说,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该期间过后,权利人的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这诉权的丧失。在本案中,即使三年已过,张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而在审理过程中,除非李四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法院不能释明或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进行裁判。故诉讼时效届满会使当事人有可能丧失胜诉权,并非起诉权。
Q9:若面临诉讼时效届满,张三不想起诉,应该如何保障债权?
律师说:张三可以选择向李四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向李四发微信或打电话要求还钱、向李四发函催款等),或者让李四出具书面的还款协议从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Q10:若张三发现李四为躲避债务从而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由此可见,签订一份内容完整、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是多么重要,我们希望大家在给他人出借款项时,尽可能地与对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希望各位借款人都能按时、足额地偿还借款,正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作者介绍——
肖遥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与控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朱宏利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已协助主办律师办理多起民事案件及合同审查等非诉法律服务,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