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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从基本原则、职责权限及执行流程等各方面对如何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了详细规定,全面提高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力度和水平。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首次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主体

(一)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

需注意的是,什么叫“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呢?以离婚为例,某些当事人为达到不离婚或多分财产等目的,对另一方进行辱骂、恐吓或扬言揭露隐私等语言威胁,或者进行骚扰、跟踪、接触等非正当行为,对另一方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视为将对方处于家庭暴力现实危险中。

(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形成的法律关系。但在当代,很多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并不具备前述法律关系,例如恋人间的同居、离异后共同生活、寄养儿童等。这类成员同样可以成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约束对象。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由以下人员及机构代为申请:

1)近亲属;2)公安机关;3)妇女联合会;4)居民委员会;5)村民委员会;6)救助管理机构。

向谁申请

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如何举证

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最亲密的人之间,具有一定的隐私性。相较普通民事诉讼,受害人在收集、保存证据方面要更加留意,要留意收集报警记录、病历材料、录音录像、微信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医学鉴定保留被侵害的事实和程度。

措施种类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特别注意,家庭暴力不仅限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伤害申请人身体权益的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性侵害行为。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特别是在婚姻关系中,很多施暴者的对象除了自己的配偶,还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等近亲属,因此,这类人员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律责任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人民法院系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2、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导致申请人伤亡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

3、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4、谩骂、恐吓等行为可能构成侮辱、诽镑罪等。

(二)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此次七部委联合发文,说明国家加大了对家庭暴力的整治力度,执法机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共同参与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体系中来,旨在联防联动、合力共建,铲除家庭暴力顽疾,创建和谐安宁的社会风气。

——作者介绍——

郑玥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汉市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千名社区满意法律顾问。

具有基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岗位八年审判工作经验,参与审理近千件民商事案件,是2015年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入额法官。

2016年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主要从事企业合规管理及商事诉讼工作,主导、参与代理多起经济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上亿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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