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非农户籍子女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律师:
案例介绍
2014年,张某去世,2020年,王某去世。二老去世后,就房屋继承问题,小张的哥哥和姐姐诉至法院,他们认为小张系非农户籍,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故遗嘱应当无效。
法院判决
律师说法
2、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由于宅基地与房屋不可分离,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的转让和继承,故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被转让和继承时,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对此,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明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律师介绍
李雪 • 律师
法学硕士。湖北省律协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企业法律培训讲师。从事律师职业后,在企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及婚家领域卓有建树。已为上千名客户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目前李雪律师团队开发的针对武汉市的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的常年法律服务产品。能够指导甲方运行过程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指导业主理性维权。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预防纠纷的发生, 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李雪律师电话:186-9613-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