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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3日上午,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举办了第七届80后律所主任年会-楚尚分论坛暨第三期楚尚论坛,活动主题为“刑事辩护业务创新与发展”。


部分专家、律师留影展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魏汉涛教授,黄冈师范学院邓红梅副教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律师、楚尚律所合伙人肖遥律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邓萱律师、专职律师喻冰,受邀出席此次论坛并作主题分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杨柳副教授,楚尚律所高级合伙人徐光明律师、副主任刘涛律师、财产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姚璐律师,对六位嘉宾的演讲作点评。



本次论坛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吸引了众多律师同行的积极参与,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近2000人。

本次论坛分为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由楚尚律所主任张靓律师主持。



张靓律师



主讲环节

肖遥律师分享了关于“借款型诈骗的司法认定”的内容。他从基本概念、罪与非罪以及刑事辩护与代理三个角度进行了论述。他介绍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和诈骗罪的概念,详细阐述了借款型诈骗的含义。肖律师强调了未经法院判决不能确定他人有罪的原则,并对比了欺诈型民间借贷与借款型诈骗的区别,指出两者在客观行为上可能相似,但主观上存在差异。他还探讨了刑事辩护与代理方面的问题,强调了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提出了从直接证明和从客观行为推论两个角度进行判断的方法。

肖遥律师

邓萱律师指出,刑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利用控方思维模型来寻找辩点。她认为,控辩双方在思维模式上是存在差异的,如控方通常具有框架思维,全面的指控犯罪;而辩方更具有细节思维。对于如何寻找辩点,她建议辩护人可以对照起诉书,模拟控方制作举证提纲,对控方指控犯罪的证据具体分析,从而找到对被告人有利的辩点。还可以通过模拟控方的公诉意见,从犯罪构成中寻找问题,形成辩点。

邓萱律师

邓红梅副教授分享了关于袭警罪的司法认定,袭警罪入罪需把握行为、对象、主观三要素。行为要素中,“暴力袭击”是关键,“暴力”的范围限于对警察人身(涵摄与人具有一体性的物)实施的直接暴力。是否具有突然性或出其不意性是判断“袭击”的核心。除了坚持“一般人的标准”外,还应看行为人的行为是积极主动进攻还是消极被动反抗。“暴力”程度的认定应坚持轻微伤标准,或虽未达到轻微伤,但综合暴力袭击的次数、打击的人数、打击的部位等情节判断也可认定。对象要素中,“人民警察”的范围应依职权认定,包括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协警、事业编和公务员编警察。主观要素中,需坚持双重直接故意标准,即具有妨害公务执行与伤害警察人身的直接故意,直接故意通过积极主动攻击予以体现。


邓红梅副教授


点评环节

徐光明律师对本单元的分享进行了点评,他表示,完全同意三位律师、教授的观点。结合自己在法院工作的经历,以及最近所办诈骗罪公诉阶段全案八人存疑不起诉案例,徐光明律师提出,诈骗罪是辩护空间相对较大的罪名,袭警罪的评判重点是暴力和行为对象。他认为:公诉阶段,律师以控方思维组织辩护观点和掌握辩护节奏非常必要和重要,控方思维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到检委会思维、检察长思维,应对检委会工作特点、思维模式有所了解,并予以高度重视,对要上检委会、审委会的案件,律师不能消极等待,可针对性的采取相应辩护措施。


徐光明律师


刘涛律师点评时谈到,第一单元的分享紧扣了论坛主题。首先由律师、前任公诉人、法学教授发言,再由前任法官点评,最后由律师点评,形成合理闭环。其次,肖遥律师关于借款型诈骗的辩护要点,命中了邓萱律师提到的检察官框架思维,邓红梅教授关于袭警罪的司法认定,攻破了邓萱律师提到的检察官入罪思维。第三,前任法官徐光明律师的点评,揭秘了律师辩护意见采纳的过程以及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刑事辩护看起来是一项门槛很低的业务,但从今天的分享来看,没有充分的积累,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律师很难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涛律师


第二单元由楚尚律所高级合伙人、学术委员会主任万军博士主持。


万军博士

主讲环节

徐小明律师以自身办案经历和案例为依据,分析了程序辩护理念与方法。他强调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重要性,特别强调了中国偏重实体公正,现在更应强调程序公正。徐律师列举了程序辩护的内容,包括改变管辖、人员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等。他还提到了管辖异议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性。徐律师分享了律师团队开展程序辩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如制作会见笔录并告知权利、踏勘现场调查核实、寻找证人调查核实等。他还提出了办案人员回避与管辖异议的理由,并要求将案件移交到相应的法院进行审理。

徐小明律师

喻冰律师结合自身公安工作经历,分析了公安机关办案特点及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方法与技巧,他强调律师应善于与公安机关沟通合作、善于解读关键证据、善于发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影响作用,遇到棘手问题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争取最大的公约数,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但慎用上访、舆论造势等手段,避免反噬自身。

喻冰律师

魏汉涛教授在分享中强调了刑事实务中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与判断的重要性。他介绍了“四大类”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和环境损害类鉴定,并提到了其他类准鉴定,如审计报告和财产损失报告。他指出,律师们应敢于、善于否定鉴定意见,因为一些意见可能不客观、科学和专业。他还从多方面、多层次分享了寻找鉴定意见错误和不足的方法与技巧,特别强调要排除伪鉴定问题。此外,他还列举了鉴定意见质证的要点,包括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病例资料的真实性等,同时他还指出办案机关过度依赖鉴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司法实践问题。由于时间有限,他表示以后将与律师同仁进一步探讨刑事辩护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魏汉涛教授


点评环节

姚璐律师表示,三位分享者的案例鲜明地体现了程序辩护的重要意义,当案件存在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的时候,通过程序辩护使控辩双方的失衡状态达到平衡,是实现公平裁决的基础。她指出,就实体辩护和程序辩护的关系而言,尽管三个阶段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程序辩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往往会在审判阶段才进行处理,因此辩护人需要根据案件走向,适时调整辩护策略。最后,姚璐律师用了勇气、智慧和尺度三个词做了总结性的表述,强调作为辩护人需运用勇气和智慧,综合考虑程序辩护的尺度,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姚璐律师


杨柳副教授强调了程序辩护的重要性,并强调了每一个微小的证据对案件定性的影响。他指出程序辩护不仅是刑事辩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和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他总结了喻冰律师对公安机关、公检法之间相互配合与制约关系的重要性,并强调了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技巧。对于魏汉涛教授的分享,杨副教授赞赏了其在刑辩理论和实务中的成果,他指出魏教授的报告强调了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结合,以及刑辩律师对公安机关、检察官和法官思维、逻辑、判断的影响力。此次研讨会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即如何在日常办案中不断总结和提升,形成行之有效的辩护方法。

杨柳副教授


总结环节


付凤鸣博士在总结发言中首先感谢与会人员的支持和参与,特别感谢了来自上海、重庆等地的律师同行,同时也祝贺第七届80后主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他进一步强调楚尚律所的定位以及举办的各类学习、学术活动,包括楚尚论坛、楚尚讲堂以及楚尚·青年说等,旨在通过学习、研讨促进律师成长和律所业务的发展,促进律所学习、学术氛围。魏汉涛博导,杨柳、邓红梅教授等与会专家从实体和程序上特别突出了控方思维、控方逻辑中寻找针对性的辩护思路和方法,这是一场刑法教义学与刑事司法实践的精彩碰撞,也是刑事辩护的理论、思维与方法创新的积极探索,是对刑事司法、律师辩护的理论和实践有深远影响的高质量研讨会。这次论坛再一次增添了楚尚的学术成色,增强了楚尚律所的影响力。


付凤鸣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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