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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阿娜


案情简介

夫妻双方离婚后,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起诉女方,女方在开庭前一周向本所咨询,本所委派刘阿娜律师作为女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助委托人进行了时间梳理,并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对诉争财产的资料进行了详细搜集和整理。


争议焦点

本案中,首先考虑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时效性,经分析,原告提起诉讼的时间在离婚后一年以内,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我们把重点放在原告是否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以及财产来源准备答辩意见和证据。


法院裁判

本案最终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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