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尚讲堂第三期“如何让当事人接受律师费报价”分享课圆满结束
2021年9月3日晚上,由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涛律师主讲的楚尚讲堂第三期“如何让当事人接受律师费报价”分享课,在楚尚律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楚尚律所党支部书记付凤鸣律师、高级合伙人万军律师、郑玥律师,合伙人刘阿娜律师、李博律师、赖远律师、彭洪律师等线下30余名律师和线上300余名青年律师共同参与了讨论、交流。
树立信心
对于初入行的新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来说,接到案件已经不容易,让当事人接受律师费报价更不容易。然而,律师服务是有偿服务。律师费是律师应得的报酬,是律师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本钱。国家也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是经营性收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随意不收费或者降低收费,不仅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还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导致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因此,年轻律师不能困于自古以来书生文人的清高,谈起收钱就羞羞答答,也不能恐于外界的道德绑架,收起费来含含糊糊。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地报出合理的律师费价格,是应有的正确姿态。
收费价格(定价方式)
目前律师收费有两种定价方式:一种是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另一种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自2018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已经全面施行市场调节价。但是,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律师经常跨省办案。所以,对于律师服务收费还没有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报价之前有必要关注当地规定。而且,《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虽然已经纳入修订范围,但是目前仍然有效)也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收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方式有四种:一、按件收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二、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三、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四、风险收费,适用于规定允许的法律事务。不过,采取风险收费方式前,需事先告诉当事人有可供选择的其他收费方式。其次,律师自己要清楚风险收费最高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规定,不得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包括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等。虽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不能影响委托合同无效。但是,作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依照《律师法》第五十九条授权制定的规定,律师应当尽量遵守。
消除误解
直达人心
刘涛律师指出,面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律师有必要提示当事人委托事项的重要性。但是这种提示应当是善意、真诚的,而不是诱导性、欺骗性的。其次,律师还可以从多方面展示律师服务的价值,律师服务可能产生的效果,律师办理委托所要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个人或者团队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等。通过这些直达人心的方法,让当事人自愿、真实地认识到,他的事情很重要,且确实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而且你正好就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
律师个人原因
刘涛律师认为,影响律师收费除了律师个人掌握资源、律师个人业务能力、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律所给当事人的印象之外,还包括一些技巧性的原因。比如,不善于明确展示律师身份,或者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或者轻信当事人先做事再谈钱等。这些需要年轻律师从每一次接案中进行总结,把自身的不利因素克服到最小,把自身的优点放到最大。
当事人原因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当然会影响律师费的承受能力。但是,除此之外,刘涛律师还认为委托事务的重要性或者价值,当事人的动机与目的,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等都影响其付费意愿。比如,那些认为律师就是跑腿的当事人,他们宁愿向办案机关工作人员输送更多利益,也不愿意给予律师正常合理的报酬。
报价的火候、场合、方式、细节
知己知彼才能够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报价。有了前面的认知以后,就到了报价的环节。关于报价的时机或者火候,刘涛律师认为,得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需求以及支付能力等情况,当事人有意向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才是谈律师费的时候。过早,难免显得有点心急,甚至会让当事人误以为律师很缺案子、很缺钱;过迟,律师免费做了大量工作,万一当事人中途变卦,另选他人或者套取律师方案后放弃委托,律师就做了“律白劳”。其次,报价也要注意场合,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当事人,选择律所、当事人单位或者第三方地点。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刘涛律师还是建议选择在律所。根据案件来源的不同,律师可以选择直接当面报价或者事后书面报价或者通过第三人转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不谈案情直接询价的当事人,刘涛律师建议要么直接拒绝,要么提供一个大概的报价区间,并告知根据案情和需求再定具体价格。此外,报价的时候,要注意言谈举止等细节。
收费条款
律师费终于敲定之后,并不是万事大吉了。到了签订委托合同的环节,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刘涛律师建议,要重点将各种退费、拖欠律师费、风险收费的风险含义、争议解决、其他费用的处理方式等等情形在收款条款中明确。必要的时候,刘涛律师建议制作一份收案笔录。
律师六不接
律师是一个有尊严的行业,没有必要纯粹为了律师费,去接一些从精神上、人格上折磨律师的案子。因此,刘涛律师非常赞同朋友圈广泛转发的“律师六不接”,即对律师缺乏起码尊重、让律师承担一切风险、质疑律师专业能力、律师费斤斤计较、让律师保证100%结果、随意指挥律师工作等六类案件,建议不接收委托。当然,律师可以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分类处理。